Bleached sulphate woodpulp
编辑:弗艾博纤维技术研究中心
前言
本标准是对QB/T 1678—1993《漂白硫酸盐木浆》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167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增加了生活用纸;
——取消了漂白硫酸盐木浆代号;
——质量分等由“A、B、C三等”改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合格品”,针叶木浆增加了二等品,阔叶木浆增加了优等品;
——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各自作为独立章列出:
——对表1的各项指标作了相应调整;
——增加了灰分指标,并对试验方法作了规定;
——对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中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洁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 758 — 1980、QB/T 1678 — 199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硫酸盐木浆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文化、印刷、生活用纸等纸种的漂白硫酸盐木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51.1纸和纸板 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 740纸浆试样的采取 (GB/T 740-2003,ISO 7213:1991, DT)
GB/T742纸、纸板和纸浆残余物 (灰分)的测定(900C) (GB/T 742- 2003, ISO 2144:1997,
MOD)
GB/T 1548纸浆粘度的测定(GB/T 1548- 2004,ISO 5351-1:1981, MOD)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 — 2003,ISO 2859-1:1999,IDT)
GB/T 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 (GB/T 7974- 2002, neq ISO
2470:1999)
GB/T 7979纸浆 二氯甲烷抽出物的测定
GB/T 8940.2纸浆亮度(白度)试样的制备(GB/T 8940.2- 2002, eqv ISO 3688:1999)
GB/T 8944.1纸浆成批销售 质量的测定法第一 部分:浆板浆包
GB/T 10739 纸、 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 10739- 2002, eqv lSO187:1990)
GB/T 10740- 1989 纸浆 尘埃度的测定法
QB/T 3702实验室打浆瓦利 (Valley)打浆机法(QB/T 3702- 1999,eqv ISO 5264-1:1979)
QB/T3703纸浆实 验室纸页的制备常 规纸页成型器法(QB/T 3703 - 1999, eqv ISO 5269-1:1979)
QB/T 3704纸浆 实验室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法(QB/T 3704- 1999,eqv ISO 5270: 1998)
3分类
3.1漂白硫酸盐木浆按树种分为针叶木(软木)浆和阔叶木(硬木)浆。
3.2针叶木浆和阔 叶木浆分别按其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合格品四个等级。
4技术要求
4.1漂 白硫酸盐木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或合同的规定。
4.2漂白硫酸 盐木浆为平板浆板,其浆板尺寸为700mmx 700mm或600mmx 800mm。尺寸偏差应不超
过士l0mm;偏斜度应不超过5mm。也可按合同规定,生产其他尺寸的浆板。
5试验方法
5. 1试样的采取按 GB/T 740进行,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 10739规定进行。
5.2浆 板的疏解和打浆按QB/T 3702进行。
5.3 纸页的制备按QB/T 3703进行。
5.4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按QB/T3704进行。
5.5 纸浆亮度(白度)试样的制备和测定按GB/T 8940.2及GB/T 7974进行。
5.6 黏度的测定按GB/T 1548进行。
5.7二氯甲烷抽出物的测定按GB/T 7979进行。
5.8 尘埃度的测定按GB/T 10740- 1989进行。
QB71 1070 2007
5.9 水分的测定按GB/T 8944.1进行。
5.10灰分的测定 按GB/T 742进行。
5.11 浆板尺寸的测定按GB/T451.1 进行。
6检验规则
6.1生产厂应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每件木浆交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
6.2 以- -次交货数量为一批,产品计数检验程序按GB/T 2828.1规定进行,产品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按GB/T 8944.1 进行,样本单位为件。接收质量限(AQL): 抗张指数、耐破指数、撕裂指数、二氯甲烷抽出物、尘埃度,AQL=4.0; 亮度、黏度、灰分、交货水分,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 (见表2)。
6. 3在抽样检验时,应先检验样本外部包装情况,然后从中采取试样进行检验,试样的采取和检验前试样的处理按GB/T 740和GB/T 10739规定进行。
6.4 纸浆的机械强度、二氯甲烷抽出物、黏度、尘埃度的测定,应使用所抽样本的混合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可进行再次测定,如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6.5 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 如果第- -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量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 -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的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6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如需方对产品的质量有异议,应将该批产品封存并在到货后的二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通知供方共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复验结果如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雟方负责处理。
6.7产 品交付的重量误差应在士1 %以内。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 1木浆的包装为平板包装,每包重量应不大于220kg或按合同规定。
7.2 每件木浆用层同类浆板进行包装,并用不小于12号的铁丝按井字形捆紧。
7.3用同类浆板包装时,其包装重量应计入浆包净重中,否则,包装重量不计入浆包净重。
7.4每件木浆的外包装应明显标出产品名称、商标、批号、风于重、等级、检验员、生产日期及生产企业名称等,以示识别。
7.5浆包应妥善保管,严防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
7.6运输时可用 有篷且洁净的运输工具,也可用无篷车厢运输,但应用苫布盖好,以防雨雪淋湿。
7.7在搬运和堆垛时,不应将浆包从高处扔下。